广东信息港首页 广东信息港首页 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还款压力 珠海推出“商转公”
全部 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还款压力 珠海推出“商转公” / 最新更新列表

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还款压力 珠海推出“商转公”

2025-11-23 01:45 /


  11月21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实施细则》,从12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举将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还款压力,满足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同时显著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其住房保障支持作用。

  商转公贷款,是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细则适用于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范围内商转公贷款的管理。

  根据细则,原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细则同时明确,商转公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及本市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目前商业贷年利率为3%,存量商贷利率可能更高,而5年期以上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6%,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很多,可为购房职工省下一笔不小的开支。

  以100万元30年期贷款为例,转贷后利息差额达7.7万元。尽管商贷利率多次下调,公积金贷款的成本优势依然显著。

  根据细则要求,申请人在申请贷款期间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异地缴存)12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不超过两套住房,且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属于其中一套住房,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两次。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位于本市,且贷款银行为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

  具体申办流程为:申请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取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按要求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请资料,并配合贷前调查和审核;受托银行(即原商业贷款银行)对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作出贷款风险评估(包括对房产价值重新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等),资料齐全且符合贷款条件的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发放贷款到受托银行指定专用账户。

  更多细则内容市民可通过该中心官网等渠道了解。

  (来源:珠海特区报)




  上一篇:十五运会,那些属于珠海的高光瞬间


  下一篇:没有了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