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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宣传、混淆视听是扰乱市场秩序的不诚信行为。19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市司法局已联合该单位公布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举报渠道。专项行动将进一步加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监管,规范珠海的法律服务秩序。 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并非律师事务所,一些公众对该领域缺乏了解。部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趁虚而入,假借律师、律师事务所名义涉嫌进行招摇撞骗以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经营者不可实施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本次专项行动根据国家、省的部署而开展,直指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部分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混淆视听、虚假宣传行为。 举报人除可以通过1234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外,市、区司法行政部门也公布了邮箱和办公电话搜集线索。按照要求,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违法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调查核实。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和诬陷他人。相关部门建议举报人采取实名举报的方式,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便于核查和反馈结果,其提供的信息、举报内容等将被严格保密。 (来源:珠海特区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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