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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观看警示教育视频 以志愿者身份劝导不文明行为 记者11月18日从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获悉,11月17日起,广州市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劝导教育点,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提醒纠正,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实施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将被指引至劝导教育点接受“三选一”劝导教育或者处罚。 “三选一”包括: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观看15分钟以上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视频;在现场以志愿者身份执勤体验,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持续15分钟以上。 “三选一”适用哪些情形?交管部门介绍,对于轻微违法行为,驾驶人可获得一次“三选一”接受劝导教育的机会;而对于无牌上路、非法改装等严重违法行为,广州交警将直接依法处理,不适用劝导教育。 据悉,广州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坚持分类处理、宽严相济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性质和危害程度区别对待,实现柔性执法与严格监管的动态平衡。自《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以来,全市各职能部门与各区道安办通过一体化统筹、实体化运作、精准化宣传等措施,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在事故压降、基础设施提升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 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11月17日起,广州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专项治理行动。广州交警介绍,本次行动将聚焦宣传劝导、秩序整治与共治共管三大环节,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 据统计,前日全市累计开展交通安全劝导4668宗,及时提醒纠正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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