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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机上起火冒烟事件多发。对此,民航局决定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国际通行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进一步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对于携带不合格充电宝的旅客,白云机场提供充电宝寄存服务供旅客选择,服务如下: 一、邮寄服务 白云机场T1、T2航站楼分别设有快递收寄点。 (一)T1航站楼:位于一层22号门对面 (二)T2航站楼:位于三层国际出发安检口对面 按照邮寄公司要求,有鼓包、损坏及有电线或者电极裸露等情形的充电宝不予邮寄。具体详情可现场咨询。 二、暂存服务 白云机场两座航站楼均设有暂存点。 (一)T1航站楼:16号门内暂存点(24小时运营) (二)T2航站楼:N岛尾暂存点(24小时运营),D岛尾暂存点(运营时间:4:30-23:30) 7天内免费暂存,7天后视为自弃处理。取回时,旅客请提前至少1天致电服务点位预约领取。具体详情可现场咨询。 伴随暑期运输客流高位运行,机场安检部门将继续对旅客随身携带充电宝进行查验。为确保出行通畅便捷,市交通运输部门再次提醒广大旅客规范携带充电宝,在出行前仔细核对好充电宝认证标识、品牌及型号等信息,不要携带不合格充电宝,在安检前将充电宝提前取出备查,配合做好查验工作,共同筑牢出行安全防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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